负责审计市政府主管部门、县(市)区级政府和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农业、林业、水利、畜牧、农垦、扶贫等专项资金;负责审计市政府与农业、林业、水利、畜牧、农垦、扶贫等有关的各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。